科研基地

工作简介

  • 为提升纺织科技协同创新能力,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,推动技术成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,促进资源互补与跨界合作,充分发挥大联合、大协作的集成优势,推进纺织科技强国建设,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将开展第五批科研基地的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科研基地的名称

    科研基地名称的形式为 “某细分领域特色科研名称”+“科研基地”,由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授牌。

    二、申报要求

    拟申请成立的科研基地将依托于全国纺织及其相关领域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等有特色、且在某细分学科领域有科研引领作用的科研机构(团体),亦包括各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技术中心(其名称不能与原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技术中心重复)等,由依托单位为主体提出申请。

    机构(团体)成员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,在思想政治、党风廉政、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。

    依托单位必须是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的会员单位(含团体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副理事长单位),主要成员必须是我会会员。

    其他具体要求可登录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网站( )进入“科研平台”参看《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章程》。

    三、组织形式

    本着“共建、共享、合作、共赢”的原则,学会作为纽带,联合各科研基地,通过成员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形成一种长效、稳定、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利益联合体。以“学术引领、产业驱动”为宗旨,促进资源互补与跨界合作,创造我国纺织行业的国际竞争新优势。

    四、遴选流程及资料报送

    (一)凡符合相关规定,自愿加入的科研机构(团体)需填写“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申报书”(见附件),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书发至我会学术处。

    (二)收到申报书后,我会先对申报科研机构(团体)资格进行初步审核,然后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机构(团体)进行评估。

    (三)通过评估的科研机构(团体)在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网站( )公示,无异议的将在我会举办的中国纺织学术年会上颁发证书、授予牌匾。

    (四)被授牌科研基地的资格有效期为3年。在此期间,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合作协定的情况,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有权撤销其科研基地资格。

    (五)申报机构(团体)务必在2021年9月9日之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,并同时将纸版材料一份邮寄至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学术处,过期不予受理。